中国检察新闻讯(翟凯)今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检察院不断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采取措施不断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
据悉,为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办案质量,该院始终坚持做到履行权利告知“三充分”:充分结合收押、出所检察,及时发现手续是否合法、齐全,及时掌握出入所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及时从收押人员档案中了解案件情况;充分结合羁押期限检察工作,做好逮捕人员登记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3个工作日以内,向其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并告知其可向驻所检察官提出申请;充分结合约见检察官制度,做好在押人员谈话工作,积极拓宽线索来源,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夯实基础。
另外,为规范办案,将案件纳入案件管理系统。该院建立健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办案程序,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录入统一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内办公,接受案管部门监督,全面进入办案系统。同时,积极构建沟通机制,密切工作联系。由刑事执行检察局主动与县公安局、县看守所、县法院及本院侦监部门、公诉部门构建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案件事实、社会背景等内容,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的公平正义,提高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的采纳率。
据了解,为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精度与准度,该院还坚持做到“三突出”:一是突出做好驻所“一志一帐五表”登记工作,要求驻所检察干警每日将驻所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细节详细记录在案,并通过回查志帐表做到“有序衔接”和“有始有终”。二是突出对老、弱、妇、未等人员做好重点检察监督工作,与医务室工作人员加强沟通,详细了解重点人员的身体状况;落实谈话制度,掌握重点人员的身体情况及情绪变化;监督看守所维护好重点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突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对驻所检察干警从严要求,从细节中发现执法监督的不足,坚决予以纠正,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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