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阿热依)近日,木垒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探究双方纠纷的根源,以情理法结合的调解方式,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调和了家庭矛盾,最终促成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祖某与被告赛某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至今共同生活三十多年,努力培养着孩子,精心经营着家庭。随着孩子们长大成人,双方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了矛盾,遂赛某近些年嗜酒,感情慢慢出现了裂痕。随即祖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赛某离婚。
庭审过程中,法官听了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后,认为夫妻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地步,有和好的可能,走到今天主要是因为赛某喝酒,对其家庭缺乏关心,夫妻之间缺乏沟通而导致的,希望夫妻两人能够安静下来坦诚的沟通一下。但原告祖某则听不进法官的意见仍要求离婚。
庭后,承办法官哈德尔别克到双方当事人家里再次进行调解,当事人紧锁的眉头慢慢松开,随即聊起了家常。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以承办过的婚姻纠纷为例,讲起了离婚对孩子带来的伤害。祖某称:“法官,你们说得都对,我们一起生活三十多年,儿女都成家立业了,可是赛某他不仅喝酒,还不照顾家庭,有时候还动手打我,这让我感到心寒,故才到法院离婚”。法官则当即说:“夫妻相处都可能有摩擦,往往争吵中会说冲动的话伤害彼此的感情,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到底是谁的错,同时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要思考婚姻的意义和价值,这样才能守好这个家。”
通过法官一下午的疏导,赛某诚恳地请求原告给他一次机会,并当场作出承诺,一定改掉嗜酒的恶习,积极履行丈夫职责,好好的经营家庭,最后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及被告的诚意打动下,祖某的态度慢慢的有所转变,同意给被告一次机会,至此,该起离婚纠纷以调解和好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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