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考生杨玲玲(化名)去年秋季考入阆中师范学校后,阆中师范学校在为其注册学籍时,才发现其身份证号与考号不符,无法注册学籍。因女儿面临失学或第二年重考,杨父向市长信箱投诉,要求有关方面给个说法。
□ 徐朝江 杨劼 公众记者:赵山红
公众讯息 1月7日上午,记者赴营山县对此事进行了解核实。就谁该为考生杨玲玲的错误信息负责时,营山县教育局称,该考生初中毕业学校骆市中学录错了考生信息;骆市中学“喊冤”说,发现考生信息错误后,将更正信息上报营山县教育局而没有得到更正。
女孩升学遇“拦路虎” 错误身份证号伴她中考
“由于教育部门的问题,导致女儿的身份证号码与考号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现在继续上学遇到了麻烦。”近期,营山县学生家长杨先生来信求助,称其女儿杨玲玲是该县骆市中学初中毕业生,去年6月参加中考并考入阆中师范学校。秋季入学后不久,阆中师范学校在为其注册学籍时才发现杨玲玲的身份证号与考号不一致,女儿因此不能注册学籍,其考试失效,面临失学。
杨先生称,他反映问题后,营山县教育局与阆中师范学校联系,让女儿第二年(2013年)参加阆中师范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这样对女儿不公平。”杨先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感到不满意。
县教育局要求学校负责 称骆市中学误录考生信息
据了解,营山县教育局在得知中考身份信息错误,考生杨玲玲因此入不了学籍问题后进行了调查处理。
营山县教育局调查后答复称,营山县中考学生信息采集流程为:考生提供基本信息——毕业学校输入微机——营山县教育局汇总——传营山县招办(营山县招办上报市招办)。经查,骆市中学在录入考生杨玲玲身份证号码时将其身份号码后3位数“180”误录为“182”,家长反映的问题属实。
营山县教育局对此作出处理:责成骆市中学对2012年考生信息录入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县教育局通过与阆中师范学校联系,对杨玲玲就学问题作出如下办理意见:杨玲玲继续在阆中师范学校就读,参加阆中师范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骆市中学“喊冤” 更正信息未引起上级重视
1月7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骆市中学时,校长王绍林显得有些“冤枉”,他认为学校不应该对此事承担责任。
据王校长和杨玲玲的班主任介绍,他们是在去年4月前将包括杨玲玲在内的该校初中毕业生的中考信息上报营山县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报县招办。经县招办核对后,发现了杨玲玲的身份证号码信息错误,并反馈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大约去年5月中旬教育股将学生错误学籍校对表下发到学校,学校于5月18日将该考生的更正信息发到了教育股有关负责人的电子邮箱里,没想到错误信息没有得到更正。
“骆市中学上报更正信息的时间超过了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上报时间,我就没有将该考生更正信息报招办。”1月7日上午11时40分,营山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龚建伟向记者出示了市教育局《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该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在2012年5月15日前将考生基础信息报市招办。“骆市中学18日发来的信息,我就没管了!”龚建伟说,他的邮箱里一年要收上千封邮件。
“家长杨先生也不要太顾虑此事。”龚建伟告诉记者,得知此事后,他积极与阆中师范学校进行了联系,杨玲玲可以参加该校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只是毕业证要比正常学生晚领一学期;如果该考生自主考试不过关还可以参加统一的中考,但毕业证要晚领1年。
短评
孩子升学大事不能被漠视
骆市中学的差作为将错误的学生身份证信息上报给了营山县教育局,县招办发现错误信息后,通过县教育局将错误反馈到了学校,然而错误的身份证号最终还是“一路绿灯”伴随考生参加中考,让孩子学业路上遇到“拦路虎”,损害了考生的利益。
假如,骆市中学相关人员认真负责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信息,不让错误发生;假如,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认真对待学校上报来的错误更正信息,在超期3天,离考试还有些时日之际,主动作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假如,县招办相关人员多一份责任,对没有改正的错误信息及时把关,限期督促改正……考生就不会面临考上了学校而入不了学籍的困境。
中考、高考升学是孩子一生的大事,面对这个涉及群众最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有关部门不能漠视。出了这样的问题,有关方面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而是相互推诿责任,折射的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负责任的作风和态度,这样的工作作风不下决心进行整顿,必然会引发更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来。
中国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张前进 |